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周口市第八批群众举报件办结信息公示
时间: 2024-08-04 23:16:23 | 作者: 破碎筛分设备
周口市川汇区建设路东段,周口市天然气加气站里的泵站,24小时运行,噪音扰民。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加气站为周口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加气母站,位于周口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东,法人代表:赵泉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0,日输送量16万立方米,主要设备有:天然气储罐2026立方3座,调压器5个,流量计2台,过滤机5台,加臭装置1套,仪表自控1套。2003年9月5日周口市环保局对周口市天然气输配工程建设项目环评进行批复,2007年5月竣工。该站是西气东输淮阳配气站经长输管线送入调压输配站,工艺为:经过计量—过滤—调压—向城市居民气源供应。主要噪音是加气母站输气撬台管网内气泵声音、中心城区居民及工业、企业用气时产生的气流声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该区域属于三类标准区,环境噪音标准值: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2021年1月26日,该站委托河南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内外6个点位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未超环境噪音标准值,并出具有检测报告。
2021年4月16日—18日,该站委托第三方河南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加气泵站进行连续检测,检测结果未超环境噪音标准值。
该加气站目前已采取对产生噪声的重点管道及汇管进行保温棉、隔音棉、铝箔进行多层隔音防护。为了可以逐步降低因气流流速较高,汇管中介质冲击管道所产生的噪声,调压设备已将一级调压、二级调压所有管路、城区各高压燃气管网管线全部开启,并结合实际居民需求调低流速流量,降低流速产生的气流声音。目前此项措施已整改完成。
项城市西冯小庄,老厂院内有一家无名洗砂厂,没有一点手续,露天生产、堆放,洗砂污水未处理直接入厂内北侧的滲坑,污染环境。
项城市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无名洗砂厂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非法从事洗砂生产,院内有洗砂生产线万立方米砂石碎料,地面未硬化,露天生产。举报反映的渗坑实为原已取缔窑厂的窑坑,该厂洗砂废水直接排入北侧老窑坑内。经取样本检验测试窑坑内水质达到三类水标准(水质检测报告见附件)。
沈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商砼站为沈丘县兴汇建材有限公司,实际建设地址为沈丘县石槽集乡徐营行政村,法定代表人:李帅。2019年6月17日经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周环审[2019]103号。2019年6月28日,经河南鼎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年产22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验测试,并出具验收检测报告。2020年4月4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11624MA44X0LE60001Y。
项城接此交办件后,项城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立即责令永丰镇人民政府4月16日对其下达了关停取缔通知书,限4月18日前取缔到位。4月19日经实地核查,该洗砂厂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沈丘接此交办件后,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该企业正常生产,提供有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公司进出口和料仓安装有车辆冲洗、雾炮、喷淋等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厂区地面硬化,进出口及厂区地面无明显积尘。料仓西北角处存放有拆除的振动筛、传输带等设备。
2019年6月份,该公司组织专家对商砼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曾提出建设的一条机制砂生产线与环评批复不一致,公司立即对机制砂生产线进行了拆除并通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拆除的机制砂生产线已建为料仓。目前,该公司只生产经营商品混凝土,砂石等原材料都是外部采购,没有非法生产砂石的情况。
项城市经研究,给予永丰镇政府包村干部郭学东诫勉谈话处分,郭大庄行政村环保网格员郭利善党内警告处分。
周口市项城市南顿镇高楼村南边200米左右,魏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明面上是个养羊场,实际上在里面进行豆制品加工,没有一点环保设施和相关手续。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豆制品厂位于南顿镇高小楼村南河南省魏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院内,该公司从事肉羊养殖,2020年9月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属于产业扶贫项目,现有500平方米左右羊舍4栋,其中一栋用于养羊(肉羊220只),一栋堆放杂物,一栋闲置,最北面一栋用于豆制品生产加工。该豆制品加工作坊和河南省魏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同属魏国峰经营,检查时该豆制品加工作坊正在安装生产设备,尚未投入生产,无环保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接此交办件后,南顿镇人民政府于4月16日对其下达了关停取缔通知书,限4月18日前取缔到位。4月18日经实地核查,该豆制品加工作坊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取缔。
经研究,给予南顿镇政府驻村干部李俊诫勉谈话处分,给予姜庄行政村环保网格员村干部张勤花党内警告处分。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通过实地走访,群众反映西蔡河河水变黑,散发刺鼻气味的地点位于西蔡河流经的北城街道办事处崔楼村。现场实地查看水面,崔楼村水体清澈,水质较好,水生植物多,未发现河水变黑,散发刺鼻气味的情况,但存在水面有漂浮物,沿岸丢弃的生活垃圾较多现象。
接此交办件后,北城街道办事处、乡级、村级河长迅速组织人员进驻西蔡河沿岸,对丢弃在岸边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和打捞,督促和指导西蔡河日常防护工作。县河长办迅速制定了关于逐步加强沈丘县西蔡河河长制工作的意见。通过对西蔡河水质检验测试发现河水水质正常,达到Ⅳ类水标准。
周口市环境监察支队未执行工资全额发放,且 2020 年10 月后工资停止发放,长达 6 个月以来未发放一分钱工资;养老保险金个人部分 8%每月扣除后,并未给职工上缴,欠社保中心 60 个月左右的养老保险费用未缴纳。
举报人诉求:尽快发放 2020 年 10 月以来全额工资,并公开工资发放、扣除明细情况,在支队内公示 2016-2021 年扣除养老金资金去向及社保资金各项缴纳基数及明细。希望享受职工本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反映“周口市环境监察支队未执行工资全额发放,且 2020 年10 月后工资停止发放,长达 6 个月以来未发放一分钱工资”问题。经核实,周口市环境监察支队(以下简称支队)职工基本工资已执行全额发放,但未按月及时发放,截止目前,发放至2020年11月。绩效工资及各项津补贴未全额发放。具体原因是由于人员超编等历史沉积遗留问题(核定编制50个,目前实有人员91人),由于财政只拨付支队50个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各项津补贴及养老保险金,而支队作为执法事业单位,无其他资产金额来源,基本工资采取积少成多,攒够即发的形式发放,因超编率接近50%,基本每两个月才能发放一次,每年造成将近六个月无法及时发放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各项津补贴采取在财政拨付总额范围内,以最大百分比均摊至每个职工的形式发放,因此无法足额发放到位。
(二)反映“养老保险金个人部分8%每月扣除后,并未给职工上缴,欠社保中心 60 个月左右的养老保险费用未缴纳,造成目前支队干部职员养老保险金无法及时缴纳”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支队应于2014年10月进行养老金并轨改革,即从2014年10月起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但由于支队人员超编,市财政拨付50个编制名额拨付单位缴纳部分,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和职工平时工资正常发放,职工养老保险金一直未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也未扣除,随每月工资正常发放。直至2017年1月,支队才到机关职业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进行人员信息入库,纳入管理,开始正常缴纳养老金并每月从个人工资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因财政拨付和单位应缴金额差距较大,目前,只正常缴纳共21个月(2017年1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2018年4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造成单位养老保险金账户一直处在欠费状态(欠缴58个月)。
由市政府牵头,会同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口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核定支队历史遗留的各项经费缺口,统一保障解决,尽快落实到位,并将人员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从根本上处理问题。同时,快速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进度,加强生态环境机构和队伍建设,解决混编混岗、超编等问题,确保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周口市鹿邑县穆店乡杜大坑行政村,村边鹿邑县献礼畜牧科技养殖专业合作社(占地37亩左右),占用耕地,没有防疫合格证,没有环评手续,污水排放未达到标准,夏天气味刺鼻。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鹿邑县献礼畜牧科技养殖合作社(鹿邑县献礼养殖家庭农场)法人张现礼,位于穆店乡杜大坑行政村的养殖小区,南距后陈村300米,东距杜大坑400米,北距闫小庄350米,西距东大王庄350米,共占地58.959亩,建有标准化鸡舍13个,孵化室1个,现存栏种鸡9万羽。场区内设有自动化清粪设备13套,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备1套。
(一)关于“周口市鹿邑县穆店乡杜大坑行政村,村边鹿邑县献礼畜牧科技养殖专业合作社(占地37亩左右),占用耕地。”2021年4月16日,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勘测定位,该养殖场所处地块土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现场测量该养殖场总占地58.95亩,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0.159亩于2020年11月进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二期工程占地面积为28.8亩,于2018年11月进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1号)规定,该养殖场符合畜禽养殖用地要求。
(二)关于“没有防疫合格证”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已要求该养殖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补办。
(三)关于“没有环评手续。”该养殖场一期属于两违清改项目,于2016年11月5日在鹿邑县政府网络站点进行第三批环保备案公示;二期扩建项目于2019年4月3日进行网上备案登记,登记号070;该养殖场于2020年3月25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2411628MA45BHHK70001Z,有效期限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符合环保备案要求。
(四)关于“污水排放未达到标准。”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四周未发现排污口,粪便处理为“干清粪”处理,每日一清。场区内建有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备1套,日处理鸡粪等废物8-12吨。粪便清出后,送入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备做烘干发酵,该养殖场与种植户签署协议,烘干发酵完成后由农户还田利用。
(五)关于“夏天气味刺鼻。”经现场检查,场区内有轻微气味,无明显刺鼻气味。同时,穆店乡人民政府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场界外空气质量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鹿邑县献礼畜牧科技养殖合作社罚款1万元,并督促该养殖场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目前已办理。
(二)为防止夏季产生刺鼻气味,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督促养殖场及时做好养殖过程中鸡舍、固粪处理区的清洗、除臭工作,在夏季来临时,增加喷洒除臭剂频次,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